今天一早上線,

遇到先前在北京奧運八搶三資格賽認識的日本記者小川先生,

看到他的狀態寫說他在台中,

所以就跟他聊了起來。

稍微問了一下他這次來台灣是為了看哪些比賽,

他說他是來看甲組成棒和LaNew的比賽,

尤其是看林智勝的表現,

引發了我的好奇心,

就繼續聊了起來。



對於林智勝打裁判一事,

他的看法是『除了林以外,聯盟也有責任』!!

他提出了一個比較特別的想法『不是判決結果的問題,而是判決時的態度問題』

也就是說他覺得問題不只是出在是否有誤判,而是裁判判決時對於自身的判決不夠自信,

也使得球員對於裁判不夠信任,才會有爭議的空間。

他認為應該設立一組裁判組(或者是類似賽務處理的小組),來讓球員和裁判間建立互信的關係,

他說『總是誤判→處分,球員怎麼可能相信裁判呢?』

『如果做好關係的話,連誤判也可以相信(或者了解)判決』(這點是和一般人想法不太相同…)

因此,歸納他的講法應該是建立裁判的權威性,讓球員和球迷都能相信他們的判決,

並且增強裁判的專業程度,讓誤判減少。此外,聯盟需要對於裁判與球員間的關係去做維繫,

讓球員去相信裁判的判決是對的,而不是只要對自己不利就第一個去質疑是否是誤判…



這樣的論點,似乎跟台灣一般媒體記者所關注不盡相同,

台灣記者大多著重在誰該被處分、處分該多重,而錯又在誰身上。

卻不像日本記者認為,問題出在制度面上,

日本記者反而認為這是整個裁判和球員的信任度上的問題,

以不同的觀點來看同一事件,

反而讓我覺得自己上了一課,

不同國籍的體育記者在思考同一事件時,

角度和觀點是有很大的落差,

因此,如果我們台灣記者翻譯外電新聞時,都是使用消息來源的文章直接去譯的話,

或許會與事實有所出入吧!!

不過還是很感謝小川幫我上了這一課啊!!!!

Posted by afei0323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1) Trackback(0) Hits(118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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