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一早上線,
遇到先前在北京奧運八搶三資格賽認識的日本記者小川先生,
看到他的狀態寫說他在台中,
所以就跟他聊了起來。
稍微問了一下他這次來台灣是為了看哪些比賽,
他說他是來看甲組成棒和LaNew的比賽,
尤其是看林智勝的表現,
引發了我的好奇心,
就繼續聊了起來。
對於林智勝打裁判一事,
他的看法是『除了林以外,聯盟也有責任』!!
他提出了一個比較特別的想法『不是判決結果的問題,而是判決時的態度問題』
也就是說他覺得問題不只是出在是否有誤判,而是裁判判決時對於自身的判決不夠自信,
也使得球員對於裁判不夠信任,才會有爭議的空間。
他認為應該設立一組裁判組(或者是類似賽務處理的小組),來讓球員和裁判間建立互信的關係,
他說『總是誤判→處分,球員怎麼可能相信裁判呢?』
『如果做好關係的話,連誤判也可以相信(或者了解)判決』(這點是和一般人想法不太相同…)
因此,歸納他的講法應該是建立裁判的權威性,讓球員和球迷都能相信他們的判決,
並且增強裁判的專業程度,讓誤判減少。此外,聯盟需要對於裁判與球員間的關係去做維繫,
讓球員去相信裁判的判決是對的,而不是只要對自己不利就第一個去質疑是否是誤判…
這樣的論點,似乎跟台灣一般媒體記者所關注不盡相同,
台灣記者大多著重在誰該被處分、處分該多重,而錯又在誰身上。
卻不像日本記者認為,問題出在制度面上,
日本記者反而認為這是整個裁判和球員的信任度上的問題,
以不同的觀點來看同一事件,
反而讓我覺得自己上了一課,
不同國籍的體育記者在思考同一事件時,
角度和觀點是有很大的落差,
因此,如果我們台灣記者翻譯外電新聞時,都是使用消息來源的文章直接去譯的話,
或許會與事實有所出入吧!!
不過還是很感謝小川幫我上了這一課啊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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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防衛隊的創作天地(2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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